河北省唐山市某自助餐厅因在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后,未经许可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,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并处以罚款。
据了解,该餐厅在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有效期届满后,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延续或重新办理,却依然开门营业,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。这一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属于无证经营,存在重大的食品安全隐患。
接到举报或通过日常监管发现线索后,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迅速对该餐厅进行了现场检查。经核查,确认了其许可证过期且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事实。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餐厅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,并根据其违法情节、经营规模、持续时间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,依法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:餐饮服务许可证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法定前置许可,具有严格的有效期限。经营者必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,主动向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,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方可继续经营。许可证过期后继续经营,即构成无证经营,是严重的违法行为。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,更重要的是,脱离了有效期的监管,食品采购、储存、加工、制作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难以得到保障,极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,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。
此次处罚案例也警示所有餐饮从业者,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经营、诚信经营的理念,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,定期自查相关证照的有效性,确保经营活动始终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。消费者在选择餐厅就餐时,也应提高警惕,注意查看商家是否公示有效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(或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),以保障自身饮食安全。
下一步,唐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各类无证经营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,严守食品安全底线,努力营造安全、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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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3-09 14:39:50